容许土壤流失量
 
容许土壤流失量


容许土壤流失量(soil loss tolerance)的概念是在水土保持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不断发展的。初期,它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土壤侵蚀率,或水土保持所能达到的最小土壤侵蚀率。目前,多认为容许土壤流失量是指在维持土地高生产力水平的前提下,最大的土壤侵蚀速率,或与岩石的化学风化成土率保持平衡的侵蚀速度。容许流失量是发展持续农业的重要条件,因此,可以简称为维持土地持续高生产力的最大侵蚀量,又称T值。该量值决定于某地的风化成土速度W和土壤可溶物质移动速度D。可用公式表示为:
T=W-D(1式)
若用Ps表示风化成土原地保存率,即:
Ps=原地保存量/风化成土量
则:  T=W Ps(2式)
若基岩减少量与物质移动总量相等,则上式表示基岩表面正以成土速率在降低。将2式代入1式中,得:
D=W-T=W(1-Ps)
(3式)
若能测定出D值和Ps值,即可确定T值。

一般认为,当Ps=0.8左右时即可满足植物生长的需要;D值因各地条件差异,有所不同,如黄土区溶解速度D=50μm/a,由此计算出T=1/1000mm,是非常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