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公众科学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为集中展示我院近年来的科技创新成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现决定举办中国科学院第十八届公众科学日(以下简称公众科学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活动时间

2022521-22

(二)活动主题

爱科学,向未来


二、 活动内容

(一)展示创新成果、传播科学知识。各单位依托学科特色和研究优势,重点围绕双碳战略行动、国际基础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年”“基础研究十条等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我院近年来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激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科学的关注和兴趣。

(二)讲好我院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系统回顾我院的发展历史,传颂老一辈科学家爱国奉献、治学严谨的精神风貌,介绍新时代下科学家求真探索、务实创新的感人事迹。

(三)回应社会热点,厚植科学文化。结合社会热点,向公众解读太空探索、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环境和食品安全等社会焦点,普及公共卫生与健康知识和科学防护方法,破除伪科学、封建迷信的根基。

(四)彰显科技惠民,营造科学氛围。凸显我院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展示我院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 活动形式

(一)开放科普场馆与科研设施。开放天文台站、植物园、博物馆、野外台站、国家院所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介绍学科研究进展、科学发现故事等,展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二)开展各种基础性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普报告和科普讲座,举办科普展览,组织科技咨询等多种类型科普活动。

(三)探索开展创新性科普活动。探索科学与艺术的结合,组织开展科学之夜、科普剧、科学公开课、科学实验、科学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科学体验活动,提升公众的参与感、互动性,营造科学氛围,传播科学精神。

(四)开展全媒体融合互动。鼓励研究所基于微博、微信、抖音、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科普内容,组织科学家与公众进行线上、线下交流。鼓励疫情较为严重地区院所开展在线直播活动。

(五)各分院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或承办全国科技周、地方科技周活动;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探索开展其他形式的科普活动;专业科普工作协作组要凝聚成员单位力量积极组织特色科普活动;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院层面组织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四、 活动宣传

要高度重视活动宣传工作,积极拓展媒体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分时段、有侧重、点面结合地开展宣传。

(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选取有影响力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并加强微博、微信、抖音、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

(二)各单位须按照传播局要求,于活动前通过所级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片、宣传海报等活动统一物料。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单位结合研究所特色发布定制预告及宣传物料等。各单位也可依托科学大院、中科院之声和中国科普博览全媒体矩阵进行多渠道深度传播。

(三)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研究所,可在425前与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沟通,策划重点、特色活动,打造公众科学日的品牌、亮点活动。

(四)各单位在公众科学日活动期间,推动参与活动的公众把活动现场图片、体验感受等带上#中科院公众科学日#话题进行分享,参与微博话题互动。

(五)鼓励各单位拍摄具有趣味性、互动性的短视频,剪辑活动精彩瞬间,在新媒体平台进行二次传播。鼓励撰写深度科普文章,围绕科学话题进行深度解读。


五、 活动要求

(一)要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普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明确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及任务分工。

(二)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及其他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详细制定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切实加强公众科学日举办期间安全防疫保障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做好舆论媒体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安全提示,尤其要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醒目提示。

(三)分院要加强对辖区内研究所活动的组织指导,要对研究院所进行安全培训、志愿者培训和活动设计培训等,增强创新性,确保活动质量。

(四)中关村地区研究所原则上周六举行(521日),京区其他地区研究所原则上周日举行(522日),京外研究所可自行决定。

(五)各单位须于430登录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版块(http://huodong.kepu.cn/)发布活动(可使用院内工作邮箱通过页面右上角科技云通行证登录方式直接登录),并报送志愿者服装需求。活动方案要公布具体活动安排、精确时间节点、公布咨询方式、预估接待能力并在网络预约平台设置合理接待上限。

(六)各单位须于531日前在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版块上传活动总结,提交科普志愿者和科普工作者名单以及现场活动视频等。

(七)各单位要对公众科学日进行全面总结,分院要组织各单位召开交流会,总结经验。科学传播局将在公众科学日活动结束后,依据各单位提交的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科普活动新锐活动单位参加优秀科普活动评选的单位需单独提交参评申请。

(八)严禁以公众科学日的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对任何以活动为名组织收费的参观方,研究院所有权调查并拒绝其参观要求。

(九)院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政策,控制线下参与人数。如因所在地区疫情反弹导致线下活动无法开展,则以开展线上活动为主。


六、活动报名

(一)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公众需通过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在线预约/报名形式报名,并凭报名成功的确认短信入场。

(二)各单位务必在宣传中强调网络预约的报名渠道。未通过活动平台报名,原则上不计入活动参与人数的统计中。

(三)请各单位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四)公众统一报名网址(公众科学日专题网站)

http://open.kepu.cn(建设中)

公众也可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报名参与。


七、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何洪波 李景龙       010-58813711   58813705

媒体宣传推广: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郑双美 赵旭婷

010-58812523   010-58813907

重点活动支持: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曹轩 

010-58812551

业务支持: 科学传播局科学普及处 王紫涵010-6859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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