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大气污染治理历程简要回顾

  欧美发达国家曾出现过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代表性事件如1952 年伦敦烟雾事件以及20 世纪40—50 年代开始的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等。针对这些大气污染问题,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逐渐形成了外场观测-实验室模拟-数值模式相结合的闭合研究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对大气污染的物理、化学过程的认识。

  对伦敦烟雾的研究表明,1952 年伦敦烟雾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SO2)和粉尘污染,间接原因是开始于12 月4 日的逆温层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物蓄积。大气中的SO2被氧化形成硫酸盐,与燃煤产生的粉尘结合,导致表面大量吸附水,成为凝聚核,这样便形成了浓雾。针对1952 年伦敦烟雾事件,产生了著名的《比佛报告》(the Beaver Report),英国政府于1956 年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案》(1958 年又加以补充),该法案是一部控制大气污染的基本法,对煤烟等排放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是汽车、工厂等污染源排入大气的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等一次污染物,在阳光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O3)、醛、酮、酸、过氧乙酰硝酸酯(PAN)等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的混合物所形成浅蓝色有刺激性的烟雾污染现象。195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部联邦大气污染控制法规《空气污染控制法》,1963 年国会再次通过更全面的空气质量管理办法,并且根据不同地区的地形和气象的特点来制定不同的空气参数指标,加利福尼亚州制定了当时世界上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法规。

  通过实施这些措施,伦敦彻底摆脱了雾都的称号,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也在20 世纪80 年代以后得到很大缓解。

资料来源:《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贺泓,王新明,王跃思,王自发,刘建国,陈运法;中国科学院院刊,2013年. 第28卷. 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