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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的发展

  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476年的夏、商、周及春秋时期,是建筑发展的一次飞跃,灿烂的青铜文化为木构技术及板筑技术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尤其在公元前11世纪西周经济更为繁荣,人口日密,战争较多。实行了分封制度后,筑城和宫室的制度日趋完善。《周礼·冬宫·考工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在陕西的考古发掘中发现,西周已有型制完整的四合院型的居室,当时有标准化的居住制度和等级秩序,中原建筑型制已发展得较为成熟,初期生产性的园囿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观赏性的园林。

  自公元前476年战国时期至南北朝末期约一千余年,木构架体系已基本形成,直棂窗、人字拱等已广泛使用,建筑型制上出现了庑殿、悬山、折线式歇山、攒尖、囤顶等五种基本形式。这期间秦汉的大一统为不同地域建筑交流提供了条件,魏晋南北朝同西域的频繁交往以及佛教传入又对建筑产生了重大影响。此时园林建筑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敦煌、云岗、龙门、天龙山、响堂山、西霞山等佛寺实质上成了全民性的大园林及游乐区;同时,对宅第绿化也很注意,汉代王莽时曾下令“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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